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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3-31  访问次数:1007  】【我要打印】【关闭】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实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技术规程》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1〕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11月3日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111-2010),并配套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建科函[2011]25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1年版)和<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1年版)的通知》(苏建科[2011]289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11年1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5000㎡以上机关办公建筑和20000㎡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技术规程、设计深度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实现建筑能耗信息与省、市建筑能耗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连续传输。

      二、各级图审、质监、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要将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纳入建筑节能审查监管的重要部分。对未按省规定执行的,不予审查和验收通过,并及时报告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查处。

      三、市墙改节能办要加快建设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尽早发挥能耗监测平台的技术功能和监管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1]257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1年版)和<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1年版)的通知》(苏建科[2011]289号)(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筑节能 技术规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