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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县级政府房管部门 专家称此举无关房市调控

【信息时间:2013-03-31  访问次数:3488  】【我要打印】【关闭】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说,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被列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机关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对此表示,下放审批权无关楼市调控政策。他表示,房地产行业管理有很明确的地域性,在一些辖区较大的省市,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房管部门,更方便管理。“我很反对有的人一看出了一个政策,就联想到调控放松。”陈志表示,虽然审批的机关变了,但审批标准并没有变,“关键不是看谁管,而是看怎么管,有没有效力,能不能落实中央调控政策。”(节选)

                                                摘自《京华时报》2012.09.11